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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拟发一次性生育补贴:一至三孩家庭分别补1000至3000元

2023-02-23 09:06:11 来源:大河财立方

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近日,《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》正在市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出,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需满足2022年9月24日(含)起分娩且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温州市户籍人口,其中单方户籍人口需子女落户温州,补贴经费由县(市、区)财政专项资金安排。

补贴标准:


【资料图】

1.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,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;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,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(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)。县(市、区)可依据财力适当调整发放标准。

2.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。

3.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以按个数顺序领取,生育多胞胎后超过三孩的按个数领取三孩标准补助。

资金来源

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由县(市、区)财政设专项资金安排,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和洞头区按现行市区公共财政体制分担相应比例。

补贴发放流程

(一)申请

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,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,双方均为温州户籍的由一方提出申请,单方为温州户籍的由温州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。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生育登记服务单(电子版)、出生医学证明书、本人市民卡。

(二)审核

乡(镇、街道)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审核申请材料,确认一次性生育补贴资格,按季度汇总并于下季度初(4月、7月、10月、1月)的10日前将本季度提交申请的名单汇总后报县(市、区)卫健局,汇总表见附件。

(三)资金发放

县(市、区)卫健局汇总、确认后,反馈给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。代理发放机构于每季度初(4月、7月、10月、1月)的25日前将上季度审核通过的补助金存入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,并反馈县(市、区)卫健局。

责编:刘安琪 | 审核:李震 | 总监:万军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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